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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8年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评审标准的通知

2018-05-02 12:51:08 1920次浏览 分类:评审政策

辽宁2018年度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评审标准的通知http://www.gkkp.net/

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我省2018年度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17]471号)规定的评审标准执行,其他事项请关注辽宁会计网。http://www.gkkp.net/

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http://www.gkkp.net/

附:http://www.gkkp.net/

辽宁省财政局2017年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财会[2017]471号)

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www.gkkp.net/

  省直各部门、各市财政局:http://www.gkkp.net/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4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7〕161号)、《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辽人社发〔2017〕9号)和《辽宁省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办法(试行)》(辽人社发〔2017〕1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会计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http://www.gkkp.net/

  一、评审范围及权限http://www.gkkp.net/

  凡在我省企业、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或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经济鉴证工作的人员,符合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均可申报参加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http://www.gkkp.net/

  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省财政厅组建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负责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http://www.gkkp.net/

  二、评审标准http://www.gkkp.net/

  2017年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科研成果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以同等质量的财务分析报告、调研报告或会计案例替代1篇论文。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http://www.gkkp.net/

  除此之外,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标准执行《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2005〕77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标准执行《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16〕46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http://www.gkkp.net/

  三、评价方式http://www.gkkp.net/

  全省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制度。http://www.gkkp.net/

  参加2015年、2016年、2017年全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可参加2017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参加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者参加2017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通过省级合格标准者,可参加201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http://www.gkkp.net/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http://www.gkkp.net/

  (一)网上申报。http://www.gkkp.net/

  申报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辽宁会计网进行申报。其中,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是10月9日-10月15日,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是11月1日-11月10日。具体方法如下:http://www.gkkp.net/

  1.登录申报系统。登录辽宁会计网,点击主页右侧“高师考评”中的“评审申报”,进入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gkkp.net/

  2.用户注册。登录系统后,必须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时,应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协议》,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选择单位性质和审核部门,自行设定登录账号和密码(请务必牢记密码),点击“开始注册”即可。http://www.gkkp.net/

  3.填报信息。进入填报界面后,按照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其中单位名称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大型企事业单位须细化到二级单位名称。业绩填报时,挑选最能代表申报人员能力和水平的主要工作业绩填写,所填业绩要与申报材料一致。http://www.gkkp.net/

  4.数据上报。在确认个人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填写结束,开始上报”将信息上传。上传后若未到财政部门报卷,可以修改信息再上报。若已到财政部门报卷,且财政部门已审核完毕,则无法再更改信息。http://www.gkkp.net/

  5.下载并打印材料。网上填报结束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下载并打印,其中《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http://www.gkkp.net/

  (二)个人承诺。http://www.gkkp.net/

  申报人员须在打印完成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最后一页“备注”栏内手写个人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http://www.gkkp.net/

  (三)组卷。http://www.gkkp.net/

  正高级(或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两部分。http://www.gkkp.net/

  1.主卷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http://www.gkkp.net/

  (1)学历资历证件。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继续教育证书等的复印件。http://www.gkkp.net/

  (2)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所获得的业绩奖励证书、科研成果证书、工作业绩材料等复印件,业绩成果奖励证书的评价证明材料(验收报告/鉴定证书等)和获奖文件复印件,集体奖励证书的个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在个人姓名处作出明显标记)。组卷时要按《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第三项“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填报项目的顺序进行装订。预决算报表等较厚、较大材料,请缩印后选择主要部分装订入卷。http://www.gkkp.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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